loader image

李卫强

非执行董事

李卫强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为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文化」,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636))之常务副总经理。彼曾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出任保利文化之执行董事。保利文化拥有532,360,000股本公司股份之权益。李先生现担任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利艺术广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保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海南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以及新加坡星雅集团(其股份于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代号:S85.SG)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并于企业管理和战略研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于一九九七获得北京商学院研究生部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及于二零一四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